山东警察学院坐落于中国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是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山东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唯一的警察本科院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山东警察学院的前身是山东省警官学校,于1946年5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建立的第一所警察学校。1983年,学校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名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2004年,学校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升为山东警察学院。2012年,学院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专业基础教研部、公共基础教研部、法律教研部、政治理论教研部、实战技能教研部、干部培训部等系部,下设侦查学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治安学专业等专业。
山东警察学院历任院长:杨和德:(2012年3月~至今,山东警察学院院长);王献增:(2009年3月~2012年3月,任山东警察学院院长);曲植凡:(2002年~2004年5月,任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校长;2004年9月~2009年2月,任,任山东警察学院院长);高新亭:(1997年~2001年,任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校长);孟庆丰:(1991年~1996年,任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校长);李诚:(1988年~1990年,任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