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5日22时至16日6时,长春交警再次组织全市统一行动,重点打击后半夜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本报记者独家跟随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朝阳区大队一中队交警采访,直击交警夜查酒驾现场。
两名司机面对检查驾车逃跑
15日22时20分,新华路与建和街交会处,朝阳区交警大队一中队几名交警在此设卡,冒着-20℃的低温,正在对沿新华路由东向西行驶的私家车逐车检查。
每经过一辆私家车,执勤交警都会递上酒精呼吸监测仪,看司机是否是酒后驾车。
22时27分,一辆黑色荣威吉普车开了过来。看到交警的示意后,司机把车停在路边,缓缓降下车窗。
交警刚把酒精检测仪递过去,司机突然一脚油门,车子猛地向前蹿去。
执勤交警一把拉开司机位置的车门,但还是没能阻止司机驾车逃跑。不过,交警还是记住了这辆荣威吉普车的车号,吉AB857C。
23时,一辆车号为吉A6DU89的白色捷达轿车,也在面对交警检查时逃跑。
执勤交警通过查询,了解到黑色荣威吉普车的车主姓叶,白色捷达轿车的车主姓薄。
外地司机来长办事酒驾被查
23时20分,执勤交警驾车离开这个路口,转战到隆礼路与百汇街交会处。
23时35分,交警在对隆礼路由西向东行驶的车辆逐车临检时,发现一辆白城牌照的轿车司机有酒驾嫌疑。
经过酒精检测,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0.1毫克,属于酒后驾车。
“我是来长春办事的,晚上跟朋友喝了两瓶啤酒。”司机说,他觉得饭店跟住的宾馆距离不远,以为开车回去没啥事。“都是因为有侥幸心理啊,我现在老后悔了。”
23时45分,一辆黑色奔腾轿车在接受检查时,司机被交警查出是酒后驾车,他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47.2毫克。
16日零时20分,沿百汇街开来的一辆银白色轿车被拦下,交警发现这名司机也是酒驾。他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53.3毫克。
朝阳区交警大队秩序科交警马光军说,这三名酒驾司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扣12分,驾驶证吊扣6个月的处罚。
长春交警持续高压打击酒驾
记者从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5日22时至16日6时,长春交警再次组织全市统一行动,查处酒后驾车和大货车违法行为,共出动150名警力,查获酒后驾车33人,醉酒驾车5人。
长春交警还通报了一组数据,从1月1日至15日,他们共查获酒后驾车375人,其中饮酒驾车331人,醉酒驾车44人。
从今年年初开始,交警支队启用了新的勤务模式,每个大队抽出一批交警,成立小分队,专门负责每天22时至次日6时查处酒后驾车。
这种后半夜查酒驾的勤务模式,重点查处酒吧、夜总会、KTV、出租车司机盒饭等场所附近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如此严厉打击酒后驾车,还是有这么多人被查处,就是司机存在侥幸心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王玉民说,很多酒驾司机都觉得被交警查获的是少数,自己运气好,不会被抓住。
“春节前,我们要持续不断地打击酒后驾车,实施高压严管。”王玉民说,各大队和各处室,要抱着查处一名酒驾者,就有可能避免一起伤亡事故的心态,来整治酒后驾车。